为了进一步推动法治校园建设,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特制定本《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以及考核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法制副校长的选聘与管理
1. 选聘原则
法制副校长由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推荐,并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正式聘任。选聘时优先考虑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且热爱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士。
2. 任期规定
每届法制副校长任期为两年,期满可连任,但需重新履行选聘程序。在任期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完成交接工作。
3. 日常管理
学校应设立专门档案记录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包括授课次数、活动参与度及学生反馈等信息。同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不断优化合作模式。
二、主要职责与任务
1.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专题讲座或主题班会,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讲解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意义。
2. 协助处理校园纠纷
当校园内发生矛盾冲突时,法制副校长应及时介入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化。
3. 指导建立安全防范体系
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4. 参与重大决策咨询
在涉及学生权益保护的重大事项上提供专业建议,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持续提升。
三、保障措施与激励机制
1. 经费支持
学校应将法制副校长相关活动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教材采购、场地布置等方面。
2. 表彰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法制副校长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称号表彰,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培训进修机会
定期安排法制副校长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拓宽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需求。
四、监督与评估
1. 内部监督
学校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跟踪检查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外部评价
邀请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法制副校长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总之,《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希望每位法制副校长都能发挥自身优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